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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温馨提示
       [ 2012-1-17 ]
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自治区的相关要求,从2012年起,我市将按五险同步核定模式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五险是指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鉴于新的核定模式与之前一直延用的按单险种征费有所不同,为此,市社保局温馨提示,由于信息系统规范操作后,对工作流程有调整,可能会给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者带来不便,希望得到谅解并给予配合。 一、灵活就业人员只需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您可以象以前一样按分险种核定,但如按分险种核定,则不能在缴费时间段中再次在企业参保。比如:您缴纳了医疗保险全年费用后,养老保险也只能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全年费用,而且,即使您当年在企业找到了工作,也不能在当年改按企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同时也不能按企业参加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如果按分险种核定使您感到失去了企业给您参保的权利,也可从今年开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步核定。同步核定时,可以选择按季、按半年缴费,这样您就可以在缴费期后进入企业接续五险的费用。 二、在单位(行政事业、企业)中参保的人员,您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条款主张自己参加五险的权利。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要求参保单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应保尽保。 三、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作为社会保障号,是证实自己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请您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主动使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会要求参保单位或个人出示二代身份证。如果由于您自身没有申报的原因,没有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将由您自己承担责任。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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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09-3-25 ]
关于2009年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旗县区社保局: 从4月1日开始,全市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展开。为了做好养老保险核定、征缴前的准备工作,统一规范流程,确保金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现对养老保险扩面重点、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个人帐户结转计息、数据整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扩面重点 养老保险扩面的重点仍是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同时要抓好失地农民退牧移民的养老保险工作。 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 1、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86元。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为1675元。 2、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 2009年度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统一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9]9号)设60%、70%、80%、90%、100%五个档次。缴费费率按《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巴政办传[2008]55号)规定执行。按下表所设档次及金额缴费。 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表 年度 缴费档次 月缴费基数 年应缴费金额 2009年 100% 1686元 3439.4元 90% 1517元 3094.7元 80% 1349元 2752元 70% 1180元 2407.2元 60% 1012元 2064.5元 2009年度一次性缴费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表 年度 缴费档次 月缴费基数 缴费费率 年应缴费金额 2009年 100% 1686元 8% 1618.6元 3、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全年实际工资的月平均数为基数,但不得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012元;不得高于300%,即5058元。 4、关于困难企业的缴费核定。困难企业经自治区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合审查小组认定后,按市劳动保障部门的通知进行核定。困难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缓交,缓交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交期间发生的退休、死亡、转出人员,在交清本人养老保险费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5、凡未被认定的困难企业,不得缓缴养老保险费,按政策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应缴金额。 三、关于2009年企业核定的补充内容 1、在核定企业养老保险费时增加三个申报项目,即农民工(是否农民工)、退役军人(军转干部、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退伍复员军人、退伍义务兵)、劳模级别(国家级、省级、部级、地级、其他),均由参统企业在申报养老保险费时同时进行。 2、非身份证号码的参保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 3、将2009年前不再参保,且与单位脱钩的人员标志为“离”;将当期虽不缴费但仍保留在原企业的人员标志为“停”。 4、将新增人员附于测算表后面,注明从何处来,以前有个人帐户的标志为“续”,并提供身份证号码,以便与历史个人帐户衔接;纯新增的标示为“新”,按新增人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2009年的企业核定资料按附表一内容填报,于3月31日前上报市社保局,待审核后再移交地税征缴。 四、个人帐户结转计息 个人帐户结转计息工作是落实个人缴费记录的重要工作。2008年利率为4.12%(内劳社办字[2008]254号),各地于3月30日前完成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转计息工作。 1、2008年按单位核定的企业,必须与财务核对是否全部到帐,到帐的要做实缴处理;未到帐的要取消核定或回退核定。否则,会影响分配工作。 2、确认以上两项无误后,请使用“养老保险在职帐户结转计息”功能,起始年度填写为“2008”,截止年度也填写为“2008”。在条件中选择社会保险状态为“在职参保”和“中断缴费”,查询后进行结转计息。 3、对于结转计息中提示有错误的,用采取笔录方式,逐个检查。 4、检查个人帐户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市社保局业务科联系。 5、打印对帐单,及时发放给参保者,做好发放登记。 五、数据整理与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与数据整理是金保工程长期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每年市局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要求企业和参统人员的信息必须采集到位。各地要在开始征费前继续专项安排信息采集工作。今年的数据整理重点为离退休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以档案为准)、离退休日期、退休类别等,要利用年检及离退休人员核对养老金之际,做为日常工作来安排采集。 六、新开展的业务 1、从统筹地区外转入的人员应在其养老保险手册上批注从何时何地转回什么期间的个人帐户,转移金额为多少,并加盖经办人签章,以便该职工退休时备查。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首次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应要求企业在手册中注明该人员缴费至什么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大厅核定人员见有注明,方可更改费率并核定缴费。如不在养老保险手册中注明,该人员不能缴费。 3、各地在办理新参保业务时,如与政策冲突的或当地政府要求办理的(当地政府出台有关政策的),需报告市社保局统一意见后办理。 4、市级统筹时市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的协议,要督办落实。 七、养老保险的宣传 市级统筹后,养老保险的宣传口径要一致,解释政策要统一。市社保局统一编写了2009年养老保险宣传提纲,各地在提纲基础上增减印发(提纲附后)。 附一:2009年养老保险费核定移交表 附二:2009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工养老保险费核定表 附三:2009年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纲。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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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社会保险核定、征缴的通知
       [ 2008-12-3 ]
关于暂停社会保险核定、征缴的通知 全市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及个人: 为及时进行2008年度社会保险征缴结算、对账,确保社保、地税、财政在12月31日同时决算,按时上报社会保险的各类数据。经市社保局、地税局共同研究,拟定于12月20日起,暂停办理200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和征缴手续。目前还未缴纳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请务于12月20日前到所在地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核定、缴费手续。 巴彦淖尔市社保局 巴彦淖尔市地税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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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养老保险征费工作开始了
       [ 2008-4-21 ]
2008年度巴市社会平均工资为1356元。企业下岗职工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缴费档次为80%(2603.6元)和100%(3254.4元)。详细内容请看政务公开《巴彦淖尔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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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将按月发放
       [ 2012-1-17 ]
2010年冬季取暖期即将到来,为便于广大企业退休人员交纳取暖费或购买煤炭,提前做好过冬准备。巴彦淖尔市社保局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取暖费发放工作。 从今年采暖期开始,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将改变以往一次性发放的模式,随着养老金从9月份开始逐月发放。发放标准为:退休人员43.75元/月;退职人员26.25元/月;遗属26.25元/月。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0一0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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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直医保惠民又出新举措,2008年统筹报销比例再提10%
       [ 2008-4-21 ]
今年,市本级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增加财政预算250万元,支持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市社保局则从开源节流入手,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基础管理,坚决遏制违规医疗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增加基金积累,也为切实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奠定了基础。为此,从2008年3月20日起市直将计划多支出500多万元统筹基金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让广大参保人员真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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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退休人员年检开始
       [ 2008-4-6 ]
2008年4月1日,临河区企业退休人员年检工作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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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社会保险网站升级版试运行
       [ 2008-4-21 ]
巴彦淖尔社会保险网升级版开始试运行了,如果有什么错误请您给局长信箱写留言,在此对您的参与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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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09-8-7 ]
通  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巴政办发[2009]45号规定,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已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请市直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尽快派人到市社保局医保科(325房间)领取文件,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相关事宜。 联系人:唐宇天  杨 宇 联系电话:7996908  7996925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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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 2009-8-7 ]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城镇国有、集体、劳服企业等用人单位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凡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曾在巴彦淖尔市原国有、集体、劳服企业等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类人员,包括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能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等原始资料,且个人自愿承担全部养老保险费的,均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缴费和待遇标准是,凡达到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女50周岁,男60周岁,按50000元——10000元7个不同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即可按月享受700元——350元不等的养老保险待遇。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从1991年7月开始按企业职工标准补缴养老保险费,补费后每年再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   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截止到2009年9月底。望符合条件的人员互相转告,尽快前往所在地社保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社保局联系电话:7996911 7996910 7996917   联系人:李民刚 丁 梅 李 玮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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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宣传提纲
       [ 2009-10-12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宣传提纲 一、什么是自治区级养老保险统筹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步伐。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号),明确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指养老保险由省一级有关政府部门统一管理的制度,在省一级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调剂费用,并统一缴费比例和按照自治区规定的基数计算并逐步向全区过渡。 二、自治区级养老保险统筹的重要意义 1、实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增强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客观要求,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作为实现广大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成为保障民生的重大问题。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毫无疑问,将使养老保险这项制度内容更加完善,保障更加有力。 2、实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统一缴费基数、比例,统一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最佳配置。 3、实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利于在全区范围内调剂使用基金,更好地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发放方面形成更大合力,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实现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4、实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和管理环节,有利于规范基金运行,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5、实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利于均衡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进企业改革和改制,促进企业制度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6、实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有利于在全区范围内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有效解决“政策不统一、负担不均衡、基金难支撑”等问题,不仅不会对职工个人养老金待遇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可以从机制上更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更有利于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自治区级养老保险统筹的范围 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自治区级养老保险统筹的内容 自治区级统筹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的“四统一”:即逐步统一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逐步实现缴费基数的全区统一;统一缴费比例,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统一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统一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按照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统一待遇标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自治区规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逐步实现全区统一,基本养老金执行自治区的调整办法,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应按照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二是在全区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各级经办机构要按照全区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经办养老保险业务,按照金保工程总体规划,使用全区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实行集中管理,全面推进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自治区级统筹管理和使用,并实行自治区级预算管理和调剂补助办法。旗县(市、区)历年积累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除自治区授权盟市核准可预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外,其余全部上划盟市级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留存在各盟市的历年积累基金,除周转金外,各地不得擅自动用;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10月底前编制下年度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于11月底前经劳财两厅审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基金预算管理按照“自治区级预算、分级补助、总体平衡”的原则和“一级预算、两级管理、三级实施”的模式,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金预算以内的缺口补助,基金预算以外的缺口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养老保险上级补助资金分配与各地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等工作业绩挂钩。 四是参保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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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宣传提纲
       [ 2009-10-12 ]
一、开展新农保试点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建立新农保制度,可以促进缩小城乡差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真正让农民老有所养。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现在我们应当、也完全有条件建立新农保制度,让数亿农民解除养老的后顾之忧,让老年农民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是政府最重要的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按照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已经在制度上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也逐步完善,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滞后。因此,尽快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农保制度,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开展新农保试点,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个重要工程,标志着我国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目标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 (三)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近10年来,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方面,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惠农政策,包括全部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等,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新农保制度,逐步使全国农牧民都能有基本的社会养老保障,是又一项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关系亿万农村家庭和谐幸福的重大惠农政策,使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实现“养老不犯愁”,这对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将发挥巨大作用。 (四)建立新农保制度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战胜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键是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扩大农村需求。建立新农保制度,逐步使每个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年至少增加收入660元,可以直接增加农牧民消费;同时,解除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愿意消费、敢于消费,促进扩大农村即期消费需求,进一步开拓和扩大农村市场。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惠及数亿农民、造福亿万城乡家庭的德政工程,必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人民安康、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目标和任务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在10%的县(市、区、旗)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广覆盖”,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尽可能多的农牧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之中。“有弹性”,就是要适合农村、农牧民的特点和地区发展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适当灵活性。“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牧民能够承受,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现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从农村牧区实际出发,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低水平起步;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牧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牧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农牧民实行属地管理。 四、新农保试点的主要政策 新农保的制度创新,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政府对基础养老金全额补贴;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牧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农牧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牧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牧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将制定有关衔接政策,保障农牧民的养老保险权益。 (二)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牧区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牧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为适应农牧民收入较低、差异大且不稳定的特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缴费人员也可以超过500元的档次自愿选择多缴费,多缴多得。农牧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地方政府可以制定适当激励政策,引导有条件的中青年农牧民选择较高标准缴费、长期缴费,以提高自己将来的养老金水平。国家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集体补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村集体有责任为本村农牧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嘎查)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嘎查)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牧民参保给予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金额为100元的,补贴标准为30元;缴费金额为200元的,补贴标准为35元;缴费金额为300元的,补贴标准为40元;缴费金额为400元的,补贴标准为45元;缴费金额为500元及其以上的,补贴标准为50元。自治区依据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盟市、旗县(市、区)可以根据财力状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负担。 对重度残疾人、农牧区低保户,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以及自治区提高的基础养老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负担,其中,自治区财政负担50%,盟市、旗县(市、区)负担50%。自治区补贴依据各盟市财力状况划分为三类,对困难地区给予倾斜。 (三)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人可以向经办机构或代办银行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四)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支付;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是家庭养老传统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新农保政策中的体现。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和医疗条件不断改善,人均寿命不断延长,这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同时意味着保障农牧民老年生活需要更长时间积累、更多资金投入,因此,农牧民尽早参加新农保,长期缴费,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补贴,个人账户会有更多的积累,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五)养老金待遇。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年满70至79周岁的另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另加20元。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盟市、旗县(市、区)可以根据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自治区依据国家规定统一确定并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这是根据60岁人口平均存活年数和利息等因素计算出的计发月数。例如:若个人缴费选择每年300元档次,地方政府每年补贴40元,缴费30年,平均年利率为3%,到60周岁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16651元,除以139,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120元。 继承权。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等资金,可以依法继承;但政府补贴的资金是从公共财政支出的,而且是用于参保农民个人养老保障的补贴,因此这部分余额不能继承,继续用于其它长寿老年人的养老金支付,体现社会互济原则。 (六)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老农保的地区,要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目前,一部分农牧民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等待遇,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政策,在不降低标准、不损害农牧民既得利益的原则下,妥善做好新农保与这些制度、政策的衔接工作。 在农村牧区养老方面,要继续发挥土地、家庭、集体的积极有效作用。建立新农保制度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包括老年人的土地承包关系仍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老年人的承包地可以自己经营,可以给子女经营,如子女外出、老年人自己无力经营的,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实行新农保后,农村牧区老年人有了最低的保障,但子女仍要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 (七)管理与监督。新农保基金是农牧民的“养命钱”,要把确保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是政府补贴、个人缴费还是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新农保各项养老金待遇均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新农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经费支出标准合理安排,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提取。全国统一的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在此之前,试点县(市、区、旗)要按照国家现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新农保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新农保基金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保证领取养老金人数的精确管理和动态管理,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提供和核对农牧民户籍、年龄、家庭关系等相关数据信息。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通过群众监督,纠正和防止伪造年龄、冒领待遇等行为。 (八)经办服务。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乡镇等基层组织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调整,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资源,为农牧民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务。 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参加新农保,应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逐年确认缴费档次。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待遇,由本人提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每年对待遇领取条件和标准进行核定。行政村可以指定人员为村民代办参保或申领手续,但必须经当事人签章确认,且不得收取任何手续费。乡镇经办机构会同公安派出所审核参保、领取人的户籍、年龄、生存等情况,县级经办机构核定,并发给参保人参保缴费证明(证、卡)。 经办机构要认真记录农牧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逐步实现省级、中央集中数据管理。在信息化管理初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要同时建立。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五、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新农保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办法》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政策、标准和措施,报自治区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按要求选择好试点县(市、区、旗),报自治区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要落实地方新农保补贴资金,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运用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交流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协调解决试点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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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公示
       [ 2010-1-2 ]
11月28日,由市社保局组织我市各大医院相关病种的16位专家及市纪检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的人员一同对2009年申请特殊慢性病的人员的病历资料进行了鉴定。 此次鉴定工作仍按照《盟直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疾病就诊管理实施细则》(巴署劳社医字[2002] 1号)所制定的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认定及统筹基金支付管理办法进行。各医院专家严格按照十二种特殊慢性病的评定标准,对406名申报特殊慢性病患者的病历逐一进行了审核,实施了鉴定。经过认真审核鉴定,有383名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资料符合特殊慢性病诊断标准,通过了鉴定。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请全体参保职工予以监督。如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或疑问的,请拨打7996919、7996909、7996901进行反映。 上述人员请于2010年1月20日至4月30日到市社保局医保科查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2010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公示人员名单。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2010年市直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鉴定符合标准人员名单 姓名 单位 孟庆山 农管局 刘金娥 邮政局 戴福荣 永济管理局 李俊彦 农垦供电 高宝忠 电业局 任林 电业局 史俊花 退休 王荣华 河套大学 魏风兰 商业总公司 张月园 工商局 刘五十三 食品公司 高林鱼 灵活人员 孙友立 市医院 滕玉兰 市医院 何建明 卫生局 黄生本 地震局 马秋莲 少体校 杨松涛 农机所 岳耀聚 建行 陈健 组织部 李福保 工会 邱光美 烟草公司 于淑华 烟草公司 谷光富 糖厂 韩国云 河套大学 李春风 农业种子站 崔淑花 外贸纸箱厂 丁爱珍 糖厂 郭秀珍 民贸 何润生 粮食局 李桂英 河套大学 李怡 司法局 李永进 公路管理局 刘耀成 卫生局 沈文军 民政局 石瑞平 后旗公路分局 拓振祯 构件厂 王平安 巴运 吴桂萍 二建 徐国贞 党校 张福明 巴运 张宽 工行 高玉珍 经贸委 刘巧霞 总干局 马爱梅 灵活人员 苏向东 电业局 曾克勤 物资局 冯颍勤 总排干 贾改花 永济管理局 刘书文 黄灌总局 宋志霞 水保站 王俊玲 外贸 苑刚 林种站 高英 疾控中心 格日乐 疾控中心 郝守忠 歌舞团 李凤兰 巴市中医院 李洪胜 二建 李增桃 河套大学 马蓉蓉 妇联 孙娥 中药厂 孙秀峰 商业总公司 孙秀英 地毯厂 王秀芬 乡企局 王英英 防疫站 魏计英 永济管理局 杏花 蒙小 杨丽 粮油公司 左维世 乡企局 杨晓莉 汽车专用养护 高炜 灵活人员 郭东萍 农行 胡生荣 实验中学 霍青龙 永济管理局 李树清 农管局 栗文治 永济管理局 吕春芳 国税局 王岚 外贸 贺国文 中国联通 李峰武 法院 李福林 林研所 石存才 房管局 孙庭瑞 民贸 杨茂盛 农机公司 殷卫刚 林业局 翟长亮 二建 赵俭 临河糖厂 霍永生 财政局 刘才 巴运 田春 5303厂 朝鲁花 妇联 田秀英 工商银行 闫文清 乡企局 张志忠 工商局 赵瑛 结防所 李培文 河大 安建平 电业局 董秋玲 实验小学 李玉梅 市医院 王晓玲 物资局 谢金荣 市医院 于卫星 北方化工 陈凯 河套大学 李继先 电业局 刘静 总排干 闫成禄 啤酒厂 杨镇 电业局 李若茹 司法局 戒惠芳 农行 刘鲜梅 公路物供站 郭书林 农行 王靓 工程质量监督 张瑞香 防汛办 王凤军 啤酒厂 白.巴特尔 永济管理局 白宝珠 牧机站 白俊成 聋哑学校 白龙 啤酒厂 白毅力 河套大学 包淑珍 联通公司 布仁 草原站 曹珣 永济管理局 常玉林 绿化队 常峥嵘 建行 陈大平 展览馆 陈国华 民族歌舞剧团 陈茂林 电业局 陈水木 计生局 陈亚军 市路政支队 池俊 巴运 崔忠诚 电业局 邓名章 公安局 丁少云 公路管理局 董保明 公安局 董香梅 乌拉山林场 杜光礼 糖厂 杜来虎 临河宾馆 杜喜田 巴运 段志强 巴市医院 范斌 河大 范开元 二轻联社 方金富 黄河机械厂 高爱群 市医院 高俊林 电视台 高维忠 电业局 高文华 灵活人员 郭建生 植保站 郭理明 市医院 郭利民 公路物供站 郭绥玉 技校 郭义和 511地质队 郭钟岱 农业局 国志龙 灵活人员 韩春玲 河套大学 韩小元 法院 韩彦 黄金局 韩友桐 工行 韩忠义 石油公司 郝春光 石油公司 郝全旺 制油厂 郝茹 党校 何军 百货大楼 贺功 粮食局 贺学民 人防办 贺毅 中心血站 侯亚均 巴市医院 侯振华 巴运 胡彦江 联通公司 华文成 中医院 黄根友 糖厂 黄乐民 糖厂 黄仕泉 糖厂 黄锡清 农行 姬海存 黄河机械厂 纪学荣 歌舞团 纪月莲 糖厂 冀徳荣 检察院 贾建慧 人力资源高管 贾润 巴运 贾团结 农牧学校 贾永红 人大 贾云山 工商局 姜振荣 市委办 金凤英 巴市医院 金巨昌 巴运 金克俭 河套大学 荆灵荣 构件厂 居肃 联手路桥 孔庆洲 黄灌总局 兰建民 征稽分局 郎晋媛 工商银行 雷建瑞 粮油公司 冷宪良 511地质队 黎明 蒙医院 李秉忠 农机公司 李翠英 公路绿化队 李登玉 法院 李凤珍 实验小学 李桂花 511地质队 李桂莲 灵活人员 李景和 军队退休 李俊萍 农管局供销 李兰 河套大学 李丽萍 河灌局 李世军 公安收容遣送 李同礼 市医院 李同生 供销社 李外信 稽查征费局 李文科 制油厂 李玉兰 粮油公司 李玉平 巴运 李月 巴运 李振民 河套大学 李志云 储备库 梁俊云 黄河机械厂 蔺秀梅 供销社 刘斌 黄河机械厂 刘斌 市编办 刘登云 啤酒厂 刘凤霞 林业种苗站 刘富光 民政局 刘光建 巴运 刘贵义 黄灌总局 刘海凤 市医院 刘洁 二轻 刘俊奇 河套大学 刘默雷 文联 刘鹏飞 人行 刘平 法院 刘瑞斌 司法监狱 刘胜文 教育局 刘淑芳 二建 刘秀花 灵活人员 刘叙兵 水产管理站 刘勇 财政局 刘雨生 公安局 刘玉平 五原土地局 刘忠平 工行 路建华 市医院 吕培荣 灵活人员 吕志勇 农垦局 罗学谦 永济局 马海程 新华书店 马洪浩 畜研所 马建军 广电局 马一平 汽修厂 毛全德 市供销社 孟刚 啤酒厂 莫日格乐图 公安局 聂静 糖厂 聂瑞 511地质队 牛维昆 工程质量监督 潘俊 电视台 齐官荣 一建 乔富厚 农业局 乔振兴 工行 秦保风 农管技校 秦选民 灵活人员 邱欣民 农科教结合办 任海萍 河套大学 任怀星 房管局 任建华 交警队 任学义 市医院 沈贵明 糖厂 施华 商业总公司 石喜荣 乌拉山林场 史元孝 黄河公司 宋恩起 黄河机械厂 宋洪华 永济管理局 苏德义 永济管理局 苏义科 林科所 苏永强 农行 孙冬青 电视台 孙华亮 商业总公司 孙立新 水科所 孙树杰 河灌局 唐明珍 石油公司 唐淑珍 5303厂 田桂荣 河灌局 田伟 联通 托亚 灵活人员 王爱荣 市宾馆 王春英 科技局 王凤军 啤酒厂 王国兴 烟草公司 王海宽 农行 王会永 黄河机械厂 王家齐 工商银行 王建林 交警队 王建民 产业办 王军 财政局 王俊贤 供销社 王尚军 科技局情报所 王胜利 技术监督局 王树茂 灵活人员 王锁锁 灵活人员 王文平 粮食国储库 王文清 公路物资 王文义 总排干 王小荣 电业局 王欣 电业局 王新维 交警队 王学义 联手路桥 王亚平 农业土壤站 王志仁 职业学校 魏斌 农管局 温俊云 人行 温世俊 教育局 吴广玲 灵活人员 吴青森 511地质队 吴秀英 供销社 武置义 511地质队 喜日 蒙中 肖广文 民政局 邢凤莲 外贸 徐翠玲 巴运 徐景春 工程质量监督 徐耀华 统计局 薛茂金 农牧局 闫斌 灵活人员 颜红 新华书店 杨埃后 接待办 杨成义 勘探钻井队 杨国庆 教育局 杨举信 电业局 杨茂银 灵活人员 杨绍轩 后旗运管所 杨志华 灵活人员 银秀芬 黄河机械厂 于向峰 报社 余耀章 灵活人员 袁玉梅 五三O三厂 曾繁强 市医院 曾贵宝 矿产企业退休 张德群 就业局 张芬娥 黄河机械厂 张凤英 灵活人员 张桂森 经贸委 张鹤 影剧院 张金兰 市委办 张俊萍 通信公司 张连岐 巴市中医院 张美英 市医院 张世杰 构件厂 张世英 疾控中心 张香莲 糖酒公司 张晓恕 巴运 张兴岐 药检所 张秀芬 歌剧团 张秀芬 河套大学 张秀兰 农垦局 张玉明 科技信息所 张玉柱 公路临河工区 张元田 防汛办 张跃华 巴运物流 张泽 河套大学 赵金山 市医院 赵久青 文联 赵丽 运管所 赵秀珍 电大 赵雪兰 蒙医院 赵英俊 市医院 智建国 水科所 周丽萍 灵活人员 宗钢 产业办 任小建 医疗器械所 刘贵明 建行 李长林 通政检测站 李秀英 二轻 刘文义 电信公司 杨万军 政府办 郝招娣 市医院 崔荣贵 黄河机械厂 乔瑞月 人事局 郝建平 公路局 阚士忻 经贸委 李建德 财政局 牛清云 公路局 王志强 灵活人员 张兆仁 统计局 温玉莲 恒丰 王玉莲 服装厂 裴成武 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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